醫院新聞
銅川市人民醫院創建全國文明單位工作考核獎懲辦法
一、為扎實推進全國文明單位創建工作,確保各項工作任務落到實處,根據《銅川市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考核獎懲辦法》和《銅川市人民醫院創建全國文明單位工作實施方案(草案)》要求,結合我院實際,制定本辦法。
二、考核工作堅持科學公正、注重實績、考用結合、簡便易行的原則,實行日常考核與年終考核相結合、定量考核與定性評估相結合、目標考核與綜合評價相結合、分類考核與綜合評價相結合。
三、考核對象
全院各科室,全體職工。
四、考核方式
1.創文領導小組每月對全院創文工作進行督查,督查內容根據階段創建重點工作任務進行安排,督查情況由醫院創文領導小組辦公室進行通報;
2.創文領導小組將做好日常暗訪抽查、定期督查,通過督查,及時發現問題、解決問題,并將督查內容、存在問題和整改落實情況報醫院創文領導小組辦公室;
3.半年及年終考核由醫院創文辦組織,抽調相關職能科室組成考核組,對各科室創文任務落實情況進行綜合考核;
4.新聞媒體監督。醫院通過開辟專欄,設立舉報熱線等形式,動員職工群眾廣泛參與,充分發揮監督作用,推動存在問題的整改落實。
以上考核將納入科室每月綜合質量考核中。
五、考核辦法
年度考核采取百分制,按照日常考核占60%、年終考核占40%的權重進行計分,并按照加減分規定計算匯總各科室年度創文工作考核結果。
六、考核內容
詳見《銅川市人民醫院創建全國文明單位工作規劃(2021-2023)》
七、獎勵加分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在創文考核中予以加分,加分總量不超過10分。
1.獲得中、省、市表彰的,分別加5分、3分、2分;
2.受到中、省、市級領導批示表揚的,每次分別加2分、1.5分、1分;受到醫院創文辦通報表揚的,每次加0.5分。
3.在中、省、市級主流媒體報道的,每次分別加1.5分、1分、0.5分。
八、過失扣分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在創文考核中予以減分。
1.受到醫院創文辦通報批評的,每次扣1.5分。
2.受到中、省、市領導點名批評的,每次分別扣10分、8分、5分。
3.受到中、省、市新聞媒體負面報道的,每件次分別扣10分、8分、6分;受到市級煤體曝光批評、未及時整改的,每件次扣5分。
4.在上級文明辦測評、暗訪中出現問題,導致全院測評減分的, 每項次扣10分。
扣分在10分以上的,科室年度考核不得評優。
九、獎勵表彰
考核排名情況在全院范圍內通報并在醫院官方媒體公布。年度考核綜合排名前3-5位科室將在全院通報表揚,并發給一定獎勵資金。
十、日常考核中對工作問題突出、整改不力的科室,由醫院創文領導小組負責人進行約談;連續兩次考核排名末位并未完成相關創文工作任務的科室,由紀委進行約談,科室負責人向醫院說明情況并寫出書面檢查。
十一、如造成我院創建全國文明單位被取消參評資格的科室或個人,對其主要負責人及相關責任人實行責任追究。
十二、獲得全國文明單位榮譽后,對在創建活動過程中作出突出貢獻的科室及個人,醫院將給予表彰獎勵。
十三、本辦法由醫院創文辦負責解釋并制定實施細則。
十四、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